question-icon 留置权人是否可以主张保管费?

我作为留置权人,留置了债务人的一批货物。在保管这批货物期间,我产生了一定的费用,比如仓储费、维护费等。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我能不能向债务人主张这些保管费用,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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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保管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人是可以主张保管费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而保管费,就是留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为了保持留置物的完好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这里虽然说的是孳息,但其实也体现了对留置权人相关费用主张的一种支持逻辑。而且,第四百五十一条明确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这条规定的反向逻辑来看,既然留置权人有保管义务,那么因保管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自然也有权向债务人主张。 在实际情况中,留置权人保管留置物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并且这种保管行为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义务。如果不允许留置权人主张保管费,这对于留置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当留置权人支出了合理的保管费用后,是可以向债务人主张的。债务人应当支付该保管费用,如果债务人拒绝支付,留置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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