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能否自行留置?

我和别人有业务往来,对方没按约定支付费用。我手里有对方的一批货物,我想把这批货物扣下来抵费用,不知道自己直接留置合不合法,想了解留置权是不是能自行行使,有没有啥限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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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关于能否自行留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强调了几个关键条件。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例如基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合法原因占有动产。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产,那就不能行使留置权。其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也就是说债务已经到了约定的偿还期限,而债务人却没有按照约定还钱或者履行其他义务。 不过,自行留置也不是毫无限制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债权人留置的动产要和他享有的债权是基于同一个法律关系产生的。比如,甲为乙修理汽车,乙不支付修理费,甲就可以留置这辆汽车,因为修理汽车的劳务和留置汽车是基于同一个修理合同关系。但如果是企业之间,这个限制相对宽松一些。另外,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或者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所以在自行留置时,要先看看有没有这样的约定或者规定。 在行使留置权时,债权人还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自行留置后,要好好保管留置的财产,不能随意处置或者让财产受到损坏。如果留置财产有孳息,根据法律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该留置财产的孳息,但是这些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总之,在满足法定条件和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自行留置动产来保障自己的债权,但一定要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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