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是否有时效?

我遇到一个事儿,我帮别人保管了一批货物,对方一直没付保管费,我就行使了留置权。但我不知道这留置权有没有时间限制,万一过了某个时间我就不能再留置这批货物了咋办?我想了解下留置权到底有没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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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从法律规定来看,留置权是有时效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这就意味着,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如果债务人提出要求,留置权人需要及时行使权利。如果留置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留置财产。 另外,留置权的行使还和实现债权的合理期限有关。一般情况下,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与债务人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留置权人不能无期限地留置财产,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权利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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