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是否可以留置财产?
我和别人有业务往来,对方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手上有对方的一批货物。我听说我有留置权,但是不太确定自己是不是能直接把这批货物留置下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留置权人到底能不能留置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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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人是可以留置财产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欠你钱不还,你合法占有了他的一些东西,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你就可以留下这些东西,甚至用这些东西来抵他欠你的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也就是说,要构成合法的留置行为,首先,你必须是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比如通过正常的合同关系占有。其次,债务人到期没有履行债务。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留置权人才可以行使留置权。 同时,法律也对留置权的行使做了一些限制。例如,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你留置的东西要和对方欠你钱的这件事有直接关联。而且,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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