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登记结婚,男方给女方的钱能要回来吗?
我和女朋友还没登记结婚,恋爱期间我给了她不少钱,有转账也有现金。现在我们感情出问题要分开,我想把给她的钱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能不能行得通,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男方给女方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些法律概念。在法律上,财产的赠与和借贷是不同的性质。赠与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一旦送出去,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对方了。而借贷则是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另一方有归还的义务。 如果男方给女方的钱属于赠与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一旦完成,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但也有特殊情况,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说,如果男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给女方大额钱财作为彩礼等情况,后来没有登记结婚,按照相关法律和习俗,这种附条件的赠与,在条件不成就时(即未结婚),男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如果男方给女方的钱属于借贷性质。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种情况下,男方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比如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是借款的,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归还借款。 所以,没有登记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关键要看这笔钱的性质以及相关证据情况。如果是赠与且不符合撤销赠与的条件,可能就难以要回;如果是借贷或者符合撤销赠与条件的,男方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女方返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