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财产公证书是否能够撤销?


在探讨夫妻之间财产公证书是否可以撤销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公证书就是公证机构对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等事项进行证明后出具的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这就为夫妻财产公证书的撤销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撤销财产公证书,且不存在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那么可以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说明撤销的原因和意愿。公证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撤销条件,就会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撤销手续。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想要撤销财产公证书,而另一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就比较复杂。主张撤销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公证书存在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等错误情形。例如,公证书是在一方受胁迫、欺诈的情况下做出的,或者公证书所依据的事实发生了重大变化等。只有在有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才可能会撤销公证书。 此外,在实践中,如果财产公证书涉及到不动产等重大财产权益,并且已经根据公证书办理了相关的产权变更等手续,撤销公证书可能还需要考虑到对第三方善意取得人的影响等因素。如果因为撤销公证书导致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夫妻之间财产公证书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但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公证机构的要求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