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商铺能私自出售吗?


在探讨婚后购买的商铺能否私自出售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该商铺的产权归属性质。在婚姻关系中,婚后购买的财产一般遵循法定的财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其中就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婚后购买的商铺通常属于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投资所得,所以大概率是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指出,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场景下,夫妻双方对商铺是共同共有关系,一方并不能随意处分该商铺。也就是说,一方若想出售婚后购买的商铺,通常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然而,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第三人在购买该商铺时并不知晓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且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同时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第三人可能构成善意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即便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商铺的一方也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其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所以,从法律和实际风险的角度来看,婚后购买的商铺不建议私自出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家庭矛盾,在出售商铺前,夫妻双方应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