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死亡不做尸检能否做医疗事故鉴定?

家里老人在医院去世了,我们心里怀疑可能存在医疗事故的问题。但家里人比较传统,不太想让老人再受折腾做尸检。我就想问问,在不做尸检的情况下,能不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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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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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死亡不做尸检能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而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 从法律依据来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尸检在死因不明或有争议情况下的重要性。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不做尸检,能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如果患者的病历资料完整、详细,医疗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诊断、治疗措施等记录清晰,且根据现有资料能够明确死因以及医疗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那么即使不做尸检,也有可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例如,患者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了明显的医疗操作失误,如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导致患者死亡,这种情况下,通过病历和手术记录等资料就可以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第二种情况,如果患者的死因不明确,且病历资料不能清晰地反映医疗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那么不做尸检可能会给医疗事故鉴定带来很大的困难,甚至无法进行鉴定。因为尸检可以提供直接的证据,帮助鉴定专家准确判断患者的死因,以及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例如,患者突然死亡,没有明显的外部症状,病历中也没有明确的死因诊断,这种情况下,不做尸检就很难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问题。 综上所述,死亡不做尸检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但如果死因不明且缺乏其他关键证据,不做尸检可能会影响鉴定的进行和结果的准确性。所以,当遇到患者死亡且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时,建议及时进行尸检,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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