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给配偶使用吗?
我和我配偶都参加了医保,我想了解下我的医保能不能给配偶用。比如去药店买药或者看病的时候,用我的医保卡给配偶结算费用,不知道这样符不符合规定,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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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医保是否可以给配偶使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医保个人账户部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为了提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现在很多地区都出台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政策。所谓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简单来说,就是参保人员可以将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共济给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例如,在就医结算时,若配偶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就可以使用共济账户里的钱来支付相关费用。像浙江、广东等多地都已经实施了这项政策。依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拓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 其次,医保统筹账户部分。医保统筹账户是用来支付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慢性病等医疗费用的。这部分资金有着严格的使用规定,只能由参保本人使用。因为医保统筹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缴纳形成的公共基金,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自身的基本医疗需求。如果将医保统筹账户给配偶使用,就违反了医保基金使用的规定,属于骗保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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