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强制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我和别人有经济纠纷,法院判我胜诉了,但对方一直没还钱。我发现对方把房产登记在了未成年子女名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套登记在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来实现我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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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执行。 首先,我们要明确财产所有权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般情况下,房产登记在谁名下,谁就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对于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不能仅仅依据登记就简单认定为归未成年子女所有。 如果有证据证明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是其父母出于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而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是对子女的真实赠与,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房产。因为这种行为实际上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然而,如果有充分证据表明该房产是通过合法途径,如继承、赠与等方式合理取得并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且该赠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执行时就要充分考虑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为未成年人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财产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此时,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强制执行该房产。 所以,当涉及强制执行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时,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产登记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由法院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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