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转给女方的钱能否要回来?
我在结婚前转给了女方一笔钱,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我们可能结不成婚了。我想知道这笔钱我能不能要回来啊,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前转账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展开


在法律层面,婚前转给女方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这笔转账是彩礼性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若属于彩礼且符合上述情形,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其次,要是这笔钱是恋爱期间的赠与。如果是一般的小额赠与,比如日常的节日红包、表达爱意的小额转账等,通常会被认定为无偿赠与,赠与人不能要求返还。因为这种赠与是基于增进感情的目的,一旦交付就完成了赠与行为。 但如果是大额的转账,并且转账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结合具体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例如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当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恋爱关系、转账金额、转账用途等因素来判断是否应当返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