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能继承遗产吗?
我不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但被继承人生前和我关系很好,我也在生活上照顾了他很多。现在他去世了,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呢?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可能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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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情况。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那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遗产呢?一种情况是通过遗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形式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这种行为就叫做遗赠。接受遗赠的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另一种情况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比如,邻居在被继承人年老体弱、生活困难时,长期给予生活上的照顾和帮助;或者侄甥等亲属,虽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等,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有可能适当分得遗产。 总之,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能够继承遗产的。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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