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主体可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吗?
我想了解下关于受贿罪主体的问题。我听说一般受贿罪好像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但我不太确定非国家工作人员能不能成为受贿罪主体。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到底有没有可能构成受贿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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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从法律规定来看,受贿罪的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也就是说,受贿罪的构成在主体方面有着严格的界定,正常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不过,在实际法律应用中,存在一种和受贿罪类似的罪名,叫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就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所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虽然不能构成受贿罪,但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者在犯罪主体、侵犯客体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受贿罪主要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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