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没拿到结果可以不离职吗?


在劳动仲裁结果尚未得出时,员工是否可以不离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一般来说,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就离职事宜达成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办理离职手续。例如,员工和公司都认为可以在仲裁期间离职,并且就补偿等问题协商好,那就可以正常离职。 如果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如果想离职,需要按照这个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公司。但在劳动仲裁期间,员工并没有法定的必须离职的义务。 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有严格的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虽然劳动仲裁期间不一定属于上述情形,但如果用人单位在仲裁期间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到问题本身,如果员工认为劳动仲裁结果可能对自己有利,例如可能获得经济补偿、工资差额等,那么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前不离职是合理的。不离职可以确保员工继续享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权益,如工资、社保等。而且,员工继续在职,也可以更好地参与仲裁过程,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但如果员工已经决定不再继续在该公司工作,并且认为离职不会影响仲裁结果,那么也可以选择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总之,劳动仲裁没拿到结果时,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决定是否离职。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要求,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