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可以一方去申请吗?
我和我爱人感情不和,想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想问下,这个离婚冷静期能不能我自己去申请,还是必须要夫妻双方一起去才行?我爱人不太配合,要是能我自己申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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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冷静期是不可以一方去申请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它的目的是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就明确了申请离婚登记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而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阶段,自然也需要双方共同开启。该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申请离婚登记,还是后续的冷静期以及撤回申请等程序,都强调了夫妻双方的亲自参与和共同意愿。所以,如果只有一方去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也就无法进入离婚冷静期程序。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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