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名下可以同时拥有一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吗?
我想买一辆摩托车来日常短途出行,再买一辆汽车用于长途旅行或者全家出行。但我不知道在法律上,一个人名下能不能同时有一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之类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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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个人名下是可以同时拥有一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的。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限制个人名下机动车的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购买摩托车和汽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公民对财产的合法取得和拥有,是行使物权的体现。 在车辆登记方面,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只要符合注册登记的条件,如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材料,就可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 不过,虽然法律允许一个人名下有一辆摩托车和一辆汽车,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受到一些地方性政策的影响。比如,有些地方实行车辆限购政策,对机动车的购买指标有一定的限制,需要通过摇号、竞拍等方式获得指标后才能购车。但这并不影响一个人名下同时拥有摩托车和汽车,只是购车的前提条件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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