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是否能保全?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对方好像还不上钱了,我担心自己的房子。我名下就只有这一套房产,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的这套房产会不会被保全啊?主要是想了解法律对于这种只有一套房产作为担保人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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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也是能被保全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财产保全,简单讲就是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以执行,对相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这说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是可以对担保人的房产进行保全措施的。 对于担保人仅有一套房产的情况,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提到,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也就是说,如果这唯一一套房产是担保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进行查封,但一般不会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等操作来偿债。 不过,如果这套房产明显超过家庭居住必需,比如是豪华别墅等情况,执行中应当考虑给被执行人置换一套能满足其家庭居住要求的普通住房,两套房屋的价值差额用于满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 所以,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不影响法院对其进行保全,只是在后续处置时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保障担保人及其家属基本居住权益。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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