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能否在两个公司报个税?
我同时在两家公司工作,两家公司都要给我发工资。我不知道这样能不能都给我报个税,会不会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呀,我有点担心之后会有税务方面的麻烦,所以想了解下一个人到底可不可以在两个公司报个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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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个人是可以在两个公司报个税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个税申报”这个概念。个税申报就是个人把自己取得的收入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让税务机关知道你赚了多少钱,然后按照规定计算你该交多少税。当一个人在两个公司任职受雇时,这两个公司依据法律规定,都有义务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分别预扣预缴你的个人所得税。这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了扣缴义务人(也就是公司)有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不过,在年度终了之后,这个人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因为在两个公司分别预扣预缴时,可能会出现扣除标准重复使用等情况,导致预缴的税款和实际应纳税款不一致。年度汇算就是把你全年在各个地方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合并在一起,按照统一的税率和扣除标准重新计算全年应纳税额,然后和你已经预缴的税款进行比较,多退少补。这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的。 举个例子来说,小张在A公司每月工资6000元,在B公司每月工资4000元。A公司和B公司每月分别为小张预扣预缴个税。到了年度汇算时,小张要把A、B两家公司全年给他发的工资加起来,再扣除全年6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他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等,算出全年实际应纳税额。如果预缴的税款比实际应纳税额多,税务机关会把多交的税退给小张;如果预缴的税款比实际应纳税额少,小张就需要补缴税款。 所以,一个人在两个公司报个税本身是合法的,但要注意年度汇算,确保纳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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