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能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我们想约定他不用支付。我自己经济状况还不错,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但又担心这样的约定会不会不合法,以后有什么麻烦,所以想了解下到底可不可以这样在离婚协议里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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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该约定是有效的 。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如果都同意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且是真实自愿的想法,那么这样写在离婚协议里是被允许的。 不过,这种约定有一定前提条件,应当以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可以保障子女成长所需费用,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足够经济能力让孩子正常生活、学习、成长,那么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才可能有效。 同时,即便有这样的约定,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比如,之后孩子因为生病需要大额医疗费用,或者教育费用大幅增加,原定的抚养安排无法满足孩子需求时,孩子有权要求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费用。 相关概念: 意思自治:简单说就是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民事行为。在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这件事上,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和损害子女利益,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决定。 抚养费:是指承担抚养责任的父母或其他人对子女教育、生活、成长所应当支付和承担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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