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期间别人可以使用吗?
我公司有一些商业秘密,一直都在采取措施保护着。最近发现好像有别的公司在使用类似的内容,我不太确定在商业秘密保护期间,别人到底能不能用这些内容。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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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拥有的一些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且企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在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间,一般情况下,别人是不可以使用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也就是说,如果别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商业秘密,这是明确违法的。不过,如果别人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商业秘密,比如独立研发得出相同的技术信息等,那么这种情况下使用就是被允许的。如果发现有人在商业秘密保护期间未经许可使用,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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