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药自费支付后能否再进行医保报销?
我去医院看病开药,当时是自己掏钱付的费用。现在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部分自费支付的药费还能不能用医保来报销。我不太清楚医保报销的具体规则,也不知道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报销条件,所以想问问大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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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药自费支付后是否可以再医保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保报销的基本概念。医保报销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只有在医保规定范围内的费用才有可能报销。
从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如果是以下这些情况,自费支付后通常可以报销:一是符合医保报销范围但因为特殊原因当时未能直接报销的,比如在异地就医,来不及进行联网结算。以一些参保人在外地突发疾病就医为例,他们在当地医院自费买药后,回到参保地是可以按照相关流程申请报销的。二是参保人因为医院系统故障、医保信息错误等非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实时报销,后续经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属实后,也是可以进行报销的。
然而,若药品不在医保报销目录内,或者是因为个人原因(如未及时参保缴费、超过报销期限等)造成的自费,一般是不能再报销的。例如,一些进口的特效药,不在当地医保报销目录里,即便自费购买了 ,医保也不会予以报销。另外,如果错过了当地规定的报销申请时间,也无法再进行报销。
所以,医院开药自费支付后能不能报销,要综合判断是否符合医保报销范围、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以及是否满足报销的相关规定等因素。若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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