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母亲都可以单独扣除个人附加税吗?
我不太清楚个人附加税扣除的规定。我家里涉及到子女教育等个人附加税扣除的情况,想知道在这些方面,父亲和母亲能不能都单独去扣除个人附加税呢,还是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和限制,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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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附加税扣除,准确地说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减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对于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父亲和母亲能否单独扣除有不同的规定。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为例,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意味着在子女教育扣除上,父母可以单独扣除,但也可以双方分摊扣除。 再看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是独生子女,由赡养人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这里主要是兄弟姐妹间的扣除分配,不涉及父母单独扣除的情况。总体而言,要根据具体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依据相关规定来确定父亲和母亲是否能单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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