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能不能假释?


死缓是可以假释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死缓和假释的概念。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而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同时,《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对于死缓罪犯而言,在经过死缓两年考验期后减为无期徒刑或者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后,如果符合上述假释条件,是可以假释的。不过,从实际操作来看,死缓罪犯获得假释是相对严格的。因为他们所犯罪行通常较为严重,司法机关需要全面评估其社会危险性和改造情况等因素。只有当司法机关认为罪犯确实已经改造良好,不致再危害社会时,才有可能批准假释申请。 综上所述,死缓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假释的,但这是一个严格且谨慎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