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运输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我拿到了一些旅客运输专用发票,不太清楚这些发票能不能用来抵扣税款。平时对税务方面了解不多,也不知道相关规定。想问下,在我国的税法里,旅客运输专用发票究竟可不可以进行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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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相关规定中,旅客运输专用发票部分情况是可以抵扣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进项税额抵扣就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对于旅客运输服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可抵扣的情况如下: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 燃油附加费)÷(1 + 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 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 3%)×3%。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抵扣情况仅限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并且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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