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后自己交保证金是否可以?
我被刑事拘留了,听说可以交保证金出来,想问问能不能自己交保证金啊,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也不知道自己交行不行,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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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刑事拘留的情况下,涉及到的是取保候审制度。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关于能否自己交保证金,答案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就意味着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有权利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来申请取保候审。 不过,要成功以交保证金的方式取保候审是有一定条件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司法机关才会同意取保候审申请。 此外,保证金的数额也有相关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数额会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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