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挂单位自己交社保吗?
我没有正式工作,但又想交社保享受保障。听说可以挂在某个单位自己交社保,这样做是否可行呢?我不太清楚其中的法律规定和风险,想了解一下这种方式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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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希望通过挂在单位名下的方式自己缴纳社保。然而,这种行为存在诸多法律问题。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挂单位自己交社保”其实就是社保挂靠,指的是个人为了享受社保待遇,通过虚构劳动关系,将自己挂靠在某个单位名下,由该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费用。但实际上,个人与该单位并没有真正的劳动关系。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里明确要求是存在真实的“用工”关系。而社保挂靠这种方式下,并不存在真实的用工,属于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一旦被查实存在社保挂靠行为,后果是比较严重的。依据《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对于个人来说,不仅可能面临社保权益受损,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此外,如果涉及骗取社保待遇数额较大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为了自身权益和避免法律风险,不建议采用挂单位自己交社保这种方式。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这是合法合规且能保障自身权益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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