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离婚后是否可以撤销?
我和配偶预约了离婚,可现在又有些犹豫,不想离了。想问问大家,预约离婚之后还能不能撤销啊?撤销有没有时间限制或者其他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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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预约离婚后能否撤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预约离婚的概念。预约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预先约定一个时间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并不是正式的离婚程序,只是一个预先的安排。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与《离婚登记处理表》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撤销离婚申请。过了离婚冷静期,如果双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去领离婚证,也会被当作撤销离婚申请。所以,预约离婚后是可以撤销的。不过,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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