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女方的钱是否能要回?


在讨论婚前赠与女方的钱能否要回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赠与”在法律上的含义。赠与其实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另一方,另一方也表示愿意接受。简单来说,就是我心甘情愿给你东西,你也愿意收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赠与一旦完成,也就是财产已经给到对方手里了,赠与人就不能再把东西要回去了。这体现了法律对赠与行为稳定性和严肃性的维护。比如,婚前你给女方转了一笔钱,女方也收下了,从法律角度看,这笔钱就可能已经属于女方了。 不过,法律也不是完全没有给赠与人留后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举个例子,如果女方在接受赠与后,做出了严重伤害你或者你家人的事情,那么你就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在知道这件事情后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把钱要回来。 另外,如果这笔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彩礼性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比如,你给女方的钱是为了和她结婚,但是最后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你就有权要求女方返还这笔钱。 综上所述,婚前赠与女方的钱能不能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要综合考虑赠与的性质、是否有可撤销的情形以及是否属于彩礼等因素。如果遇到这类纠纷,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