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预览打印出来是否可以使用?
我在开发票的时候进行了预览,然后把预览页面打印出来了。现在我不确定这个打印出来的预览发票能不能当作正式发票来用,我是在正常的商业交易场景下遇到这个问题的,想搞清楚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展开


发票预览打印出来是否可以使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正式发票的概念。正式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是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的重要依据。例如,企业在记账时需要凭借正式发票来记录成本和费用,税务机关也会依据发票来核实企业的纳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这里强调的是符合规定开具的发票才是有效的。发票预览打印件通常只是发票内容的一种预先展示,它并不等同于正式开具的发票。 一般情况下,发票预览打印件不可以作为正式发票使用。因为它可能没有经过正规的发票开具系统的处理,没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必要的发票信息,也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这些信息和印章是正式发票的重要标识,缺少它们,发票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于报销、记账等财务活动。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发票预览打印件经过了一定的处理,并且符合相关规定,也有可能被认可。比如,一些电子发票,预览打印出来后,只要它包含了完整的发票信息,并且是从正规的开票系统中导出的,就可以作为正式发票使用。但前提是电子发票的开具和管理要符合《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总之,发票预览打印件一般不能直接当作正式发票使用,在涉及到财务和税务问题时,一定要使用符合规定的正式发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