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有不立案通知能在法院立案吗?


在探讨自诉案件有不立案通知是否可以在法院立案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与公诉案件不同,自诉案件由被害人一方自行提起。 当遇到有不立案通知的情况时,要分不同情形来看是否能在法院立案。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如果是属于上述第三类案件,即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已经收到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不立案通知,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立案的。这是因为法律赋予了被害人在公权力机关不进行追诉时,通过自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例如,张三被李四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张三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并给出不立案通知,此时张三就可以持该不立案通知和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自诉。 然而,如果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其他机关作出不立案通知后,要判断能否在法院立案,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院的立案条件。法院立案的条件一般包括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等。如果虽然有不立案通知,但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据等,法院可能依然不会立案。比如,在一些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伤害案件中,被害人没有保留好相关的伤情鉴定、现场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即便有不立案通知,法院也难以立案受理。 综上所述,有不立案通知的自诉案件不一定都能在法院立案,需要根据案件类型以及是否满足法院的立案条件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