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房产可以共有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对于名下的一套房产,我们都不想放弃所有权,想继续共有。但不知道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房产是否可以共有,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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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时,房产是可以共有,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种离婚方式。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意味着,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有自主决定如何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其中就包括对房产的处理。只要双方自愿且协商一致,完全可以约定房产由双方共有。这种共有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双方对整个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按份共有则是双方按照一定的份额对房产享有权利,比如一方占60%,另一方占40%。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共有时,这份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行使对房产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之后在共有房产的使用、管理、处分等方面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离婚协议中应该明确约定房产共有的具体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房产的使用和管理等内容。同时,建议及时办理房产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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