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继承是否可以代位继承?


在探讨房产遗嘱继承能否代位继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个基本概念。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原本由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因为继承人先去世了,就由他的子女来继承。 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定自己的财产由哪些人继承,继承的份额是多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是针对法定继承的情况。 而对于遗嘱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可以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强调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愿,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如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中涉及该继承人的部分通常会失效。失效部分的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在法定继承的规则下,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才会发生作用。 回到房产遗嘱继承的问题上,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一般不能直接代位继承遗嘱指定的房产。比如,老人立下遗嘱将房产给儿子,但儿子先于老人去世,此时孙子不能直接按照遗嘱代位继承该房产。不过,如果该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且孙子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那么孙子可以在法定继承的范围内代位继承相应的份额。 综上所述,房产遗嘱继承通常不能适用代位继承。但遗嘱继承部分失效后,相关遗产可能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在法定继承中若满足条件则可发生代位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