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能否再次起诉?
我离婚的时候,有一部分财产因为一些原因没处理。现在我想重新分配这部分财产,不知道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呢?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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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有时会出现部分财产未进行处理的情况。那么,针对这部分未处理的财产,当事人是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离婚后财产纠纷就是指在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者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而引发的财产分割争议。这里的夫妻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这部分财产是离婚时确实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会受理并进行依法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在离婚时未处理。比如,财产的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同时,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这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缺失等问题。 如果遇到离婚时未处理财产需要再次起诉的情况,当事人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诉讼时效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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