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是否可以追偿?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当遭遇合同诈骗时,受害人往往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追偿呢?答案是肯定的。 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合同诈骗中,诈骗方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受害人有权要求诈骗方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如果造成了其他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例如,因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失去的交易机会等合理损失。 从刑事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意味着,在合同诈骗案件中,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量刑的同时,会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并返还给受害人。此外,如果通过追缴、退赔仍不能弥补受害人全部损失的,受害人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方赔偿剩余的经济损失。 当发现自己遭遇合同诈骗后,受害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诈骗事实和计算损失至关重要。然后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追究诈骗方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以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果选择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偿,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总之,遭遇合同诈骗后,受害人是可以追偿的,既可以通过刑事程序要求追缴退赔,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在维权过程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