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做完遗赠以后还能重新立遗嘱吗

我之前做了遗赠,把一部分财产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现在我有些想法变了,想重新安排一下财产,不知道做完遗赠后还能不能重新立遗嘱呢?这样新遗嘱会不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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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遗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做完遗赠以后是可以重新立遗嘱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遗赠和遗嘱的概念。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人对自己所立的遗嘱有充分的处分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变更或者撤回。 所以,当你做完遗赠后又重新立遗嘱,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如果新立的遗嘱内容与之前的遗赠内容相抵触,那么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不过,为了确保新遗嘱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建议你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来订立遗嘱。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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