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后还能反悔吗
我之前做了遗嘱公证,现在因为一些家庭情况的变化,想改变遗嘱内容。不知道已经公证过的遗嘱还能不能反悔,要是可以反悔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呢?有没有什么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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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是可以反悔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死后财产如何分配等事项做出的安排。而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虽然遗嘱经过了公证,但这并不意味着遗嘱人就不能再改变自己的意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人即使对遗嘱进行了公证,之后依然有权反悔并重新设立遗嘱。 如果遗嘱人想要反悔已经公证的遗嘱,有多种方式。一种是重新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并且可以再次进行公证。新的公证遗嘱的效力会优先于之前已公证的遗嘱。另外,遗嘱人也可以通过实施与原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来撤回原遗嘱。比如,原遗嘱将某套房产留给某继承人,但之后遗嘱人将该房产出售,这种行为就视为对原遗嘱中关于该房产分配内容的撤回。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通过新的公证遗嘱来推翻原公证遗嘱,需要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且,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重新订立遗嘱时,尽量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最好能有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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