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遗嘱有哪些最新规定?
我家里老人想立个遗赠遗嘱,把一部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我们不太清楚现在遗赠遗嘱有啥最新规定,比如立遗嘱的形式、生效条件这些,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免得之后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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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遗嘱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在形式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在生效条件上,首先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人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能独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其次,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另外,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后,遗赠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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