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标驳回通知后该商标还可以用吗?
我申请的商标收到了驳回通知,但我已经在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一段时间了。现在我很纠结,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用这个商标。继续用怕有法律风险,不用之前的投入又浪费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是否还能用。
展开


当收到商标驳回通知后,该商标是否可以继续使用,需要从不同角度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商标驳回的含义。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商标局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不给予注册的决定。商标局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商标的合法性、显著性、是否与在先商标冲突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存在问题,就会发出驳回通知。 从使用的角度来看,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后,商标仍然可以使用。因为商标申请过程中的驳回,并不直接禁止商标的使用。在我国,商标的使用遵循自愿原则,即使没有经过注册,也可以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然而,这种使用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一方面,如果该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继续使用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侵权,使用者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即使该商标不存在与他人商标冲突的问题,但由于没有获得注册,使用者无法享有商标专用权。这意味着他人也可以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可能会导致市场混乱,影响自身品牌的发展。而且,在遇到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等情况时,未注册的商标使用者很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收到商标驳回通知后,虽然商标可以使用,但要综合考虑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市场影响。如果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审,争取获得商标注册。在复审期间,也可以谨慎使用该商标,并根据复审结果及时调整使用策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