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两年后再进行备案可以吗?
我租这套房子已经两年了,之前一直没去做租房备案。最近听说租房备案好像挺重要的,也不知道现在去备案还可不可以。要是能备案的话,需要走什么流程,又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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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租房两年后再进行备案是可以的。房屋租赁备案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进行房屋租赁备案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过,虽然规定了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备案,但并没有禁止逾期备案。所以,即便过了两年,依然能够去办理备案手续。 逾期备案可能并不会影响租赁合同本身的效力。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你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不会因为没有及时备案就无效。 若你要去办理备案,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你可以携带这些材料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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