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伪造病历是否可以报案?


医院伪造病历是可以报案的。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病历的概念。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它是医疗过程的重要凭证。 从法律角度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病历属于医疗机构出具的重要医疗文件,伪造病历的行为符合该条规定中伪造证明文件的范畴,公安机关有权对这种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医院伪造病历不一定完全符合伪证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该伪造行为在后续涉及医疗纠纷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可能会涉嫌犯罪。 另外,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当发现医院伪造病历后,报案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合理途径。报案后,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属于治安案件,会依法进行处罚;如果涉及犯罪,会立案侦查,后续将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处理。此外,患者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