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付使用的房屋能否请求确权?
我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已经交付给我使用了,但是最近听说这房子可能存在权属方面的一些争议。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就想知道像这种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子,到底能不能请求确权呀?具体要通过什么途径来确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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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产生权属争议,利害关系人是可以申请房屋确权的。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房屋确权。房屋确权就是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明确谁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者。这在法律上是非常重要的,它能保障权利人对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房屋买卖已经交付,通常需要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房屋所有权才会转移。如果就房屋产权产生争议,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处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解决争议。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来确定房屋的权属。 总之,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在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有权利请求确权,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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