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直接买卖吗?


安置房,通俗来讲,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对于安置房能否直接买卖,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例如,上海有些此类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的5年内是限制交易的。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动迁安置政策的顺利实施,防止有人利用安置房进行投机性买卖。其法律依据虽然没有统一的全国性条文,但各地政府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政策,这些政策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都需要遵守。 其次,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因为它本质上就是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安置的,其交易规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就是有效的。 在进行安置房买卖时,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查看房屋的产权证书,确保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二是要签订详细的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过户时间等重要条款。三是要注意交易的合法性,遵守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果违反政策进行交易,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安置房能否直接买卖取决于其性质和当地政策规定。在进行交易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情况,谨慎操作,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