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监控业主是否有权随时调取?
我住在一个小区里,最近家里东西好像被人动过,我怀疑是有外人进了小区。我想去物业调取监控查看一下情况,但是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权利随时去调。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业主到底能不能随时去调取小区物业的监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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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业主并非有权随时调取小区物业监控。 首先,我们要明确小区物业监控资料的性质。小区物业监控记录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信息资料,它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和保存的,目的主要是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虽然业主是小区的住户,但监控资料并不完全等同于业主个人所有的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物业服务合同中,通常会约定物业公司对监控系统的管理职责等内容。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有义务妥善保管监控资料,保障小区的安全。 然而,业主在特定情形下有一定的查看权利。当涉及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比如遭遇盗窃、人身伤害等事件时,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查看监控的请求。但这并不意味着业主可以随时调取。因为监控资料涉及到其他业主的隐私和小区的公共安全管理。物业公司需要在保障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和遵循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为业主提供查看便利。例如,业主需要说明合理的查看事由,按照物业公司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登记身份信息、填写查看申请等。 如果物业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业主合理的查看请求,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也可以向相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寻求帮助。但如果业主随意要求调取监控,干扰了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这种行为也是不恰当的。总之,业主调取小区物业监控要遵循合法、合理、合规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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