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自己辞职能领赔偿款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自己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赔偿款的。这是因为赔偿款通常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给员工造成损害等情况下,员工依法获得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其中并不包含员工主动辞职这一项。该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自己辞职也可能获得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这些情况下,虽然是员工提出辞职,但实质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所以员工能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