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权利质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我在和别人的交易中,对方用一种权利出质给我,我并不知道这个权利可能存在问题。现在有人说对方没有处分权,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不知情的情况,能不能善意取得这个权利质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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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利质权
  • #善意取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权利质权是可以善意取得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权利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通俗来讲,就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把自己拥有的某些权利交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这些权利优先受偿。比如,常见的可以出质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还有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以及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接下来,说说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在权利质权的善意取得中,就是无权处分人以出质人身份将他人的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如果债权人在取得质权时是善意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取得该权利质权。 我国法律对权利质权的善意取得是有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该制度同样适用于权利质权。该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权利质权作为物权的一种,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善意取得。 具体到权利质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一是债权人在取得权利质权时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出质人没有处分权。比如,出质人提供了虚假的权利证明文件,让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其有处分权,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是善意的。二是出质的行为是基于合理的对价。比如,债权人是因为出质人向其借款等合理的交易行为而接受权利出质的。三是权利质权的设立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不同类型的权利质权,其设立的形式要件不同。例如,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综上所述,权利质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善意取得的。当债权人善意取得权利质权后,其质权受到法律保护,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出质权利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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