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是否可以继承给子女?
我家在农村,家里有一些土地。现在我有点担心以后我不在了,这些土地能不能让我的子女继承。不知道法律上对于农村土地继承给子女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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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否可以继承给子女,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的,农民享有的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等权益。 对于农村的耕地和草地等实行家庭承包的土地。在家庭承包方式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当该户内的成员全部去世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会被发包方收回。不过,如果子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与父母在同一户内,在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该土地。 对于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它是可以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因为林地的投资周期长、见效慢,允许继承更有利于林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还有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单独继承。但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根据“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了房屋也就变相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直到房屋自然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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