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不退定金让老人坐蹲是否可以?


在探讨售楼处不退定金还让老人坐蹲这种行为是否可行之前,我们先分别来看定金退还以及让老人坐蹲这两个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 首先,关于定金退还问题。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同时,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购买房屋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不予退还的。但如果是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比如房屋质量有问题、虚假宣传等,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甚至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其次,再看让老人坐蹲这种行为。这可能涉及到侵犯老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售楼处工作人员让老人坐蹲,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对老人人格尊严的侵犯。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售楼处不退定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合法。而让老人坐蹲这种行为大概率是不合法的,侵犯了老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先与售楼处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妥善解决定金退还问题,并对老人受到的不当对待进行道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房地产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