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后又犯罪还能判缓刑吗?


在探讨被判刑后又犯罪是否还能判缓刑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缓刑的概念。缓刑,简单来说,就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适用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被判刑后又犯罪,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能再适用缓刑了。 如果是刑罚执行完毕后又犯罪,就要看是否构成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同时,《刑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如果构成累犯,也不能适用缓刑。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即不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也不构成累犯,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宣告缓刑。例如,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种情况下就存在适用缓刑的可能性。总之,被判刑后又犯罪是否能判缓刑,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