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被提出异议,可以不答辩吗?
我申请的商标被别人提出异议了,我有点纠结要不要答辩。不了解不答辩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知道答辩是不是必要的。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商标注册被提出异议后,到底可不可以不答辩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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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被提出异议后,是可以选择不答辩的。不过,这其中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和潜在影响,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对意见,即要求商标局在规定的3个月异议期满后不要核准该商标注册。当商标被提出异议时,商标局会通知商标申请人进行答辩,这是给予申请人陈述自己观点和理由的机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这里并没有强制要求被异议人必须进行答辩。
然而,从实际操作和权益维护的角度来说,不答辩存在较大风险。如果申请人不进行答辩,就意味着放弃了为自己商标争取注册的重要机会。商标局在审理异议案件时,主要依据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提供的事实和理由来判断是否准予商标注册。若申请人不答辩,商标局可能仅根据异议人提供的单方面材料和理由进行判断,这样很可能导致商标最终无法注册成功。
所以,虽然法律上允许商标注册被异议后不答辩,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建议申请人积极准备答辩材料,阐述商标应被核准注册的合理理由和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