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交通肇事儿子签字已两个月要求复议是否可以?
我母亲之前发生了交通肇事,当时我替她在相关文件上签了字,到现在已经过去两个月了。现在我们对事故处理结果不太满意,想申请复议,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进行复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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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肇事处理中,复议通常指的是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核。这里给你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和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等情况,对事故当事人责任进行划分的一种文书。如果当事人对这份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在你的情况中,儿子签字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远远超过了规定的三日复核申请期限。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申请复核一般是不会被受理的。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比如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等,你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比如在民事赔偿诉讼中,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划分的不同意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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